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广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卷烟厂监督管理职能部门的监督。
1、广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卷烟厂规范管理办公室对招投标活动实施过程的程序规范性实施直接监督,对开、评标进行现场监督,负责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投标活动的投诉,提起投诉前应先依法依规向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异议。
2、广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卷烟厂纪检监察科对招投标活动过程实施再监督,负责受理对招标投标活动过程中相关当事人涉嫌违法、违纪和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举报。
3、投诉、举报方式:
(1)来信请寄:广西南宁市北湖南路28号,邮政编码530001。属于投诉的,注明收件人为南宁卷烟厂规范管理办公室;属于举报的,注明收件人为南宁卷烟厂纪检监察科。
(2)来访请到:广西南宁市北湖南路28号。
(3)投诉电话:0771—3998719(南宁卷烟厂规范管理办公室)。
(4)举报电话:0771—3998872(南宁卷烟厂纪检监察科)。
(5)南宁卷烟厂纪检监察科网上举报:nyqzlx@GXZY.CN(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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